离婚调解不成后,开庭时间并无固定的法定等待期限。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尽快安排开庭审理。通常在调解不成后的几日到几周内会确定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但这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法院案件量、法官工作安排等。若案件较为简单、法院案件积压少,可能较快安排开庭;若案件复杂或法院工作繁忙,开庭时间可能会推迟。
当事人可与承办法官沟通询问大致开庭时间,以便做好准备。同时,要按照法院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维护自身在离婚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在立案之后,调解程序会在一定时间内展开,其具体时间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安排,大概在数天到数周这个范围之内。
倘若调解未能成功而进入开庭程序,法院会依照案件的排期状况来明确开庭时间,在调解结束后的一至两个月内开庭是较为普遍的情况。
然而,这也可能会因为法院的案件数量、审判人员的工作安排等诸多因素而出现波动,有些时候可能会延迟更久。
总之,确切地给出从调解到开庭的具体天数是不太可能的,这要根据法院的工作进度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决定。 若离婚诉讼中法院联系不上被告,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法院会依规定进行送达。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常规方式无法送达,会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其次,在送达后,法院会如期开庭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与判决结果,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情况,依法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裁决。所以,即便联系不上被告,离婚诉讼仍可依法推进,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