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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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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抚养权手续是什么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11/21 15:56:23 阅读次数: 8
一、离婚的抚养权归谁管辖

离婚抚养权归属问题,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离婚诉讼中,若涉及子女抚养权纠纷,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如子女年龄、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子女意愿等。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的抚养权手续是什么

离婚时确定抚养权手续如下: 首先,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法院会依据双方具体情况及子女权益判决抚养权归属。比如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因素。 判决后,若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应按照判决履行支付抚养费等义务。 若一方对抚养权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若之后出现法定情形,如抚养方不利于子女成长等,另一方还可通过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总之,抚养权手续围绕协商、诉讼及后续可能的变更等环节展开,核心是保障子女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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