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财产在婚后出现纠纷,判定方式取决于陪嫁时间及是否有明确约定。
若陪嫁财产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女方,通常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例如女方父母在婚前购买车辆作为陪嫁并登记在女方名下,该车辆属女方个人财产。
若陪嫁财产在结婚登记后给予,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双方均等分割。不过,若女方父母明确表示陪嫁财产只赠与女方一人,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父母在婚后转账陪嫁款时明确备注仅赠与女方,该款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 若陪嫁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其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归个人所有。比如陪嫁的金银首饰在婚后因市场价格上涨而增值的部分,以及婚前存款婚后产生的利息,都属于个人财产。
但若是通过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等人力劳动获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陪嫁资金用于投资开店,夫妻共同参与经营,由此产生的经营收益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判断陪嫁财产婚后收益归属,关键在于看收益的产生是否包含夫妻共同劳动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