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后一方可就该房产单独提起诉讼要求分割。
若双方离婚时未涉及该房产分割,当事人可随时向法院起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情形,另一方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离婚时未对债务进行处理,债权人可就夫妻共同债务起诉双方或任意一方承担偿还责任;夫妻一方承担债务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可向另一方追偿。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起诉债务人本人偿还。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所以,无论是债权人还是承担了超出份额债务的夫妻一方,都可通过再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