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离婚时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公积金。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比如,考虑双方对公积金的贡献大小、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因素。 分割方式一般是计算出公积金的总额,然后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划分。通常会综合各种情况,以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确定双方应得的份额,保障双方在离婚时的合法权益。 1.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丈夫照顾前妻无法律义务。照顾产生的医疗、生活等费用,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且丈夫自愿照顾,费用通常视为赠与。 2.照顾期间前妻财产增值,若能证明丈夫投入劳动或资金,可依不当得利或公平原则要求适当补偿。 3.若照顾影响丈夫自身利益,可停止照顾。面对前妻不当要求,可拒绝并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