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产婚后加名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产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名字的行为,可视为产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加名登记后,赠与行为即完成,房产成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不过,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法院会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不一定会按照夫妻双方各半的比例进行分割。若产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加名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且条件未成就,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判。
婚前购买房产婚后还完贷款,一般不能一概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判断。若该房产登记在购买方名下,婚前支付首付并签订购房合同,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该房产仍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获得补偿。若婚前买房,婚后双方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