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工资、经营收益等,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此外,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但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不参与分割。 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