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来可以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具体情形如下: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一方长期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另一方就可据此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合已分居满两年,也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需注意,起诉离婚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法庭上支持自己的诉求。
二、什么情况下法院无法强制执行房产
法院无法强制执行房产的情况有多种。比如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且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法院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但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除外。此外,若房产存在权属争议,未明确产权归属;或该房产已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或者存在法定不能执行的其他特殊情形,如执行豁免等,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该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