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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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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判定婚前财产有哪些特殊规则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5/30 10:00:18 阅读次数: 4
《民法典》判定婚前财产有如下特殊规则:

财产取得时间:以结婚登记时间为界,登记前取得的财产一般属婚前财产,如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车辆,即使婚后才取得产权证书,仍为婚前财产。

赠与或继承: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也属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财产形态转化: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变化,如将婚前存款婚后购买房产,其本质仍为婚前财产,但需保留证据证明财产来源。

个人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即便在婚后购买,通常也认定为个人财产。
依据《民法典》,判定婚前财产有以下关键依据:

财产取得时间:以结婚登记时间为界,登记前取得的财产一般属婚前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即便婚后才拿到产权证书,只要购买合同签订于婚前,通常仍认定为婚前财产。

财产来源:若财产是一方婚前受赠、继承所得,或个人劳动收入等,且能证明取得时间在婚前,应认定为婚前财产。

财产登记情况: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在婚前完成登记的,通常为婚前财产;某些特殊动产如车辆,登记也可作为判定婚前财产的重要参考。

当事人可通过保留购买合同、付款凭证、产权证书等证据,证明财产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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