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期间另一方与原配的财产继承通常受法律保护。
在法律上,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而原配之间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所形成的夫妻财产共有关系及相互的财产继承权不受重婚行为影响。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只要原配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比如,甲在已有合法配偶乙的情况下与丙重婚,若甲去世,乙作为甲的合法配偶,其对甲财产的法定继承权依然存在,乙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甲的遗产份额,丙因重婚的婚姻无效,不具有合法配偶身份,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甲的遗产。 若重婚者未订立遗嘱,原配一般不能继承重婚者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才有法定继承权。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在重婚情形里,与重婚者构成重婚关系的“配偶”不具有合法配偶身份,没有法定继承权。而原配若与重婚者的婚姻关系未解除,原配是合法配偶,在重婚者去世后,原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重婚者的财产;若原配与重婚者的婚姻关系已解除,原配则丧失继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