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1.起诉离婚,一般应由被告所居住的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定情况下,原告所居住的当地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当被告不在国内居住。
(2)失踪或下落不明。
(3)正在被劳动教养、已被监禁。
(4)或者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而另一方想要起诉离婚的情况。
3.如果双方都是军人,且非军人一方起诉离婚,那么案件应由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的单位驻地法院管理。
4.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且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案件应由被告或原告的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理。
二、离婚诉讼特殊规定 离婚诉讼有一些特殊规定需要遵守。
1.对于不在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在原告所居住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正在被劳动教养或已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应由原告所居住的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而另一方想要起诉离婚,那么案件应由原告所居住的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