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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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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面对家庭暴力应当怎么办?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9/13 23:29:29 阅读次数: 614

怎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呢?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想从法律的角度为广大女性支几招:

  第一、就是要树立一种意识,即家庭暴力不再是“家丑”,它已经上升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早已经过时,所以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大胆的说出来。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家庭暴力问题已经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因此,一定要重视婚后的第一次暴力,绝不示弱,让对方知道你不可以忍受暴力。大胆的说出来,让大家从心里上支持你很重要。

  第二、在紧急情况下,遭遇家庭暴力,要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3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予以行政处罚。”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如果一旦报警,公安机关必须出警,并且必须予以制止,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处罚。

  第三、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这些以后都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

  第四、手机拍照;如果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你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

  第五、家里人也可以作证(例如老人或者孩子)。

  第六、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改暴力恶习,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这也是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方法。

  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也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方法

  首先要提高女性的文化素质。在现代社会,教育越来越成为人们参与社会生活,担任社会公职,从事社会劳动的必要条件。文化素质偏低,不仅限制了妇女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能力和担任社会公职的广泛性,也使她们往往不敢也不愿同男性竞争,在家庭中也往往处在被支配地位。因此,一定要鼓励女性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文化素质,掌握生产技能,从经济上真正的独立起来。

  其次,要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由于文化素质低,妇女缺乏享有和行使权利的能力,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淡薄。因此,应当有针对性地向妇女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使妇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我自己在执业过程中所追求的

  再次,要培养女性的“四自”精神。几千年封建社会对妇女的压迫和歧视,造成了妇女的弱者意识,依赖性大,自卑感强,缺乏“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因此,要大力培养妇女的“四自”精神,使她们充分认识到女性的优势,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

  如果广大女性能够做到以上几点,相信家庭暴力会远离你身边,你的生活会洋溢在自由、积极、奋进的气氛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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