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淮安市淮阴区男子刘先生(化名)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求助,他因为家庭矛盾被妻子起诉离婚,但没想到的是他从外地赶回家处理此事时竟被邻居告知他被“通缉”了。贴在他家门口的“公告书”上说其社会危害极大,要求左邻右舍看见刘先生必须立即捉拿,扭送公安机关。刘先生看到邻居手机发来的照片,吓得不敢回家,只能请本报记者帮他核实下,为啥离个婚自己就成“恐怖分子”了。
记者收到刘先生发来的照片,原文摘抄如下“王营镇某小区某单元,朱某某(化名)与丈夫感情不和,受害人已经于2015年10月8日向淮阴区法院起诉,与丈夫刘某某离婚……刘某某气急败坏、凶相毕露,要用纵火烧房、杀人犯罪来报复社会……为打击犯罪,保护无辜,受害人的 左邻右舍一旦发现刘某某进入该小区,应立即擒拿,扭送公安机关,否则后患无穷……”后面写着,“民初字02100号本案”,并有朱女士签名和电话号码。
刘先生电话里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在南京务工多年,前段时间突然接到妻子通知说要离婚。刘先生说妻子要求离婚具体原因他也说不清楚,双方在电话里吵了几次,互相发短信时也不够冷静,确实有过激言辞。但毕竟双方是夫妻,没想到妻子竟然到公安机关做材料,让公安机关和法院下这种公告贴在家门口。现在刘先生觉得自己跟过街老鼠似的,也不敢回家,怕被邻居当坏人打了。但刘先生觉得自己非常委屈,两口子闹离婚,公安和法院就算介入也该先调解啊,哪能这样把人当恐怖分子的。
离奇的叙述让记者觉得很蹊跷,查看照片发现该“公告”并无公章,也没有民警或法官的签字,尤其文中的措辞不像公安机关或法院的公文,倒像武侠电视剧里的台词。为慎重起见,记者分别向淮阴区公安分局和法院核实情况。经询问,这份公告果然与公安部门和法院都没有关系。淮阴区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官认为,既然“公告上要求左邻右舍抓住刘先生扭送公安机关”,倒不如刘先生自己去拨打110报警,请辖区民警到现场取证也好跟左邻右舍解释一下,弄清事情的真相。
记者随后咨询了律师李雨其。李雨其告诉记者,首先这个“公告”肯定是违法的,根本不可能是法院开具的。其次,贴“公告”的当事人完全属于捏造事实恶意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应承担法律责任。(记者 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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