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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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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需要法律顾问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陈玲律师 作者:陈玲律师 发表日期: 2010/12/21 14:05:11 阅读次数: 1001

企业为什么需要法律顾问

一. 为何要请法律顾问?

与其在企业伤筋动骨时请律师来充当“外科医生”,还不如赶早请律师成为企业的“保健医生”。对商人来说,动手术和服用维他命的成本孰高孰低是不难判断的。同理,与其花钱打官司,不如花钱请法律顾问。

二. “法律顾问”的服务目标

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企业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 “法律顾问”要解决的问题

顾问单位最为紧迫的历史遗留问题;

顾问单位日常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顾问单位突发的法律问题;

顾问单位潜在的法律问题;

促使顾问单位走上规范化、法律化道路。

四. “法律顾问”提供哪些服务

“正大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规范企业改组改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诉讼非诉讼事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领导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经营管理的得力参谋和助手。概括的说,“正大法律顾问”提供以下服务:

(一)、日常法律事务

1. 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 对顾问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 为顾问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 协助顾问单位管理经济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6. 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 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7. 为顾问单位的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顾问 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8.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9.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0.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1. 根据顾问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2. 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3. 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4. 不定期向顾问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5. 协助顾问单位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

1. 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 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 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4.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各类公证。

5.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房管、商标、专利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

6.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7.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一、二手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

8.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9. 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

1.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 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五. “法律顾问”如何提供服务?

服务方式: "专人负责,全所配合,统一管理”,具体包括

1. 专业律师:对于法律事务工作量少,仅需律师提供有针对性法律服务的企业,指定一位律师负责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根据该企业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及其要求,安排律师固定工作时间(如每两周)到现场办公;

2. 律师小组:对于规模较大、法律事务较多的企业,指定两位律师、一位助理律师组成服务小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律师负责具体法律工作,助理负责事务性工作。

3. 常驻律师:对于规模较大、法律事务较多的企业,还可以在支付合理对价的基础上,要求派遣常驻专业律师,协助处理企业的日常法律事务;

4. 集团服务:一般情况下,外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内资公司可以以一个核心公司与我们签署聘请常年中国法律顾问合同以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关系,我们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为整个集团(一般指有股权关系的关联公司)统一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顾问单位可选择的计费方法有:

1. 按估算工作小时付费:按年估算律师工作小时,一次性计付常年顾问费后,律师在不超过估算时数范围内的工作,不再收取费用。

2. 按约定工作内容付费:按工作类别约定律师工作,一次性计付常年顾问费后,律师在约定范围内工作,不再收取费用。

3. 签约费:事前既不能确定需要律师工作的内容,也不能确定预约律师工作量的企业,可采取支付签约费方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费将在实际工作发生后另行计付(可以选择按时或按件计付或协商确定)。

  我们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您的事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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