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离婚中,原告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
为了尽快办理诉讼离婚,原告方应当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双方感情不和的聊天记录、分居证明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原告方还需要注意,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要六个月后才可以重新起诉。因此,在第一次起诉时,原告方应当尽量提供充分的证据,以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