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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离婚诉讼离婚诉讼 → 夫妻一方失联多久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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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联多久能离婚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11/14 12:39:22 阅读次数: 19
夫妻一方失联并不直接导致离婚。若想离婚,有以下两种途径及时间情况:协议离婚:因一方失联无法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此途径不可行。诉讼离婚:一方失联,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时一般会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日。若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应诉,法院通常判决不准离。需等判决生效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判决离婚。另外,一方失联满2年,另一方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法院应准予。

若你想结束婚姻关系且争取孩子抚养权,可考虑以下途径:协议离婚:尝试与妻子沟通,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可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若协议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鉴于她出轨,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在诉讼中争取有利地位。对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孩子年龄、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若你能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如经济条件较好、能提供稳定生活环境等,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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