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女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若女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放弃财产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内容也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那么该约定合法有效。 不过,若女方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该协议。
离婚协议中女方欠钱,男方签字还款通常是有效的。在法律上,这可视为男方自愿加入债务承担,构成债务加入。 只要该签字是男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约定就对男方有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即这里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或男方任何一方履行还款义务,也可要求双方共同还款。不过,若男方承担了还款责任后,按照内部约定,其可以向女方进行追偿。但如果存在上述影响意思表示真实性的情况,男方可通过诉讼等方式撤销该还款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