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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离婚诉讼离婚诉讼 → 离婚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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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协议有效吗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11/7 8:51:46 阅读次数: 23
一、离婚经济补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经济补偿申请需按以下流程进行。首先,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了较多义务,证据可以是生活开销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其次,双方协议。在离婚时,可先与对方就经济补偿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将补偿的方式、数额等内容写进离婚协议。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主张补偿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对补偿的数额、支付方式等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协议有效吗

离婚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协议一般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即为有效。 不过,需注意协议应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以保障双方权益。若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分期支付,另一方有权依据协议和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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