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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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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属权归谁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7/28 21:37:06 阅读次数: 14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能否归父亲

哺乳期离婚,孩子原则上归母亲直接抚养,但满足一定情形时也可归父亲。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会予以支持。此外,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约定。所以,哺乳期离婚孩子在符合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时,能归父亲直接抚养。

二、哺乳期离婚孩子归属权归谁

哺乳期内离婚,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婴儿尚处于哺乳期,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但存在特殊情况,若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哺乳期离婚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出发,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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