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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子女抚养子女抚养 → 起诉母亲不给抚养费证据不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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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母亲不给抚养费证据不足怎么办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6/15 20:37:21 阅读次数: 2
若起诉母亲不给抚养费证据不足,可先积极收集补充证据。能证明母亲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有:银行转账记录(证明无相关抚养费转账)、聊天记录(双方关于抚养费沟通记录)、证人证言(如知晓情况的亲属、邻居)等。

若自行收集有困难,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比如申请法院到母亲单位调查其收入状况等。

另外,也可尝试与母亲协商,在协商过程中保留好相关的录音、聊天记录等,这些也可作为证据。若证据经努力仍无法补充充分,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此时要做好心理准备,待有新证据后可再次起诉维权。
首先,准备材料。撰写起诉状,明确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母亲支付的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事实与理由。收集证据,如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如有)、母亲未支付抚养费的记录、孩子生活开销凭证等。

其次,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缴纳诉讼费用。

然后,等待法院受理。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则受理案件并送达传票,确定开庭时间。

最后,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事实和诉求,出示证据,进行辩论。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若母亲不履行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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