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判决书通常会在审结后较短时间内送达,理论上最迟立案三个月拿到。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审结后也会尽快送达判决书,一般立案六个月左右能拿到。
当庭宣判的,应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不过实际时间可能受案件数量、文书制作流程等因素影响,若想了解确切时间,可联系承办法官询问。 离婚判决未判离后再次起诉,首先要注意时间间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即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但被告起诉不受此限。
再次起诉时,流程如下:第一,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如证明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证据)。第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材料,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第三,法院受理后会通知缴费,完成缴费即立案成功。之后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庭审中需围绕诉讼请求充分举证、辩论。最后,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