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继承房屋后可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若不符合申请条件,可按现有房屋状况进行确权登记,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户籍子女),因继承房屋而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随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办理继承手续,通常如下操作:
首先,确定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确定,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确定。
然后,开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可到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等机构开具。
接着,准备好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遗嘱(如有)等材料。
之后,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提交上述材料,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查看房屋情况。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登记费用,即可完成宅基地及房屋的继承登记手续。若继承过程有纠纷,可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