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离婚案例
离婚诉讼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家庭继承
涉外婚姻
聘请律师
  >> 首 席 律 师
陈玲律师
陈玲 律师
手机:13667217638
  >> 最 新 公 告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子女抚养子女抚养 → 未离婚男方拒付孩子学费起诉流程是什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未离婚男方拒付孩子学费起诉流程是什么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6/3 11:04:35 阅读次数: 8
若未离婚男方拒付孩子学费,女方可以以孩子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流程如下:

首先,收集证据,如孩子的学费发票、双方沟通记录、男方收入证明等,用以证明孩子的教育支出及男方有支付能力却拒绝支付。

其次,准备诉讼材料,撰写起诉状,明确原告(孩子)、被告(男方)信息,诉讼请求(要求男方支付学费等抚养费)和事实理由。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般是男方住所地法院。

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庭审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最后,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男方不履行判决,女方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准备材料:撰写民事起诉状,明确诉求,比如要求男方支付学费及金额;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学费票据、男方拒绝支付学费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还有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立案: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男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法院会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知缴纳诉讼费。

审理:立案后,法院会排期开庭,向双方送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庭审中,双方可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和辩论。

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作出判决。若女方胜诉,男方需按判决支付学费;若男方不履行,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上一篇:家庭暴力离婚孩子抚养权法律如何判定
下一篇: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陈玲律师
律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请提前预约)
法律咨询、预约热线: 13397122086 E-mail:chenlinglawyer@163.com
keywords:武汉离婚律师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本站访问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