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划分与子女、房产无关,主要看债务性质。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需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就属于个人债务。 在有两个小孩的情况下离婚进行房产分割,法律无专门针对小孩数量的特殊规定。
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也会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如果双方就房产分割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虽然孩子数量本身不影响房产分割比例,但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在房产分配上获得适当照顾,比如获得房产居住权或适当多分房产折价款,以保障孩子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