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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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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多久可起诉分财产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1/8 19:20:11 阅读次数: 25
一、离婚时财产未分割的起诉时效多久
  离婚时财产未分割的起诉时效是三年: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共同财产未分割之日起计算。

  2.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权利同样受到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保护。

  3.《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离婚后多久可起诉分财产
  离婚后,如果权利人发现还有未分割的财产,他/她可以在三年内提起诉讼进行分割:

  1.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起诉分割财产的问题,答案就是三年。

  2.这一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内容保持一致,确保了权利人在发现未分割财产后,有足够的时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这一时效期间并非从离婚之日起计算,而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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