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 1.在探讨两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间隔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明确规定。
2.根据这一法律条款,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若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而再次起诉的,将不予受理。这意味着,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间隔应当至少为六个月。
3.值得注意的是,这六个月的计算并非从法院判决书盖章或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时开始,而是从判决生效的次日开始计算。
4.通常,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生效需要等待15日。
因此,实际上,从当事人收到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再过15日,判决书生效,然后再过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二、再次起诉能否成功离婚 1.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意味着就能成功离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仍会根据案件的证据、庭审情况以及《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只有当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这与是第一次、第二次还是第三次起诉离婚并无直接关系。
因此,在第二次起诉前,当事人应当继续准备离婚的证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者由被告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此时就不再受六个月时间间隔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