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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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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能够公开审判吗?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11/7 10:17:03 阅读次数: 665

这个不确定。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没有原则上的要求。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公开审理的,群众可以旁听。离婚案件属于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是法院在公开与不公开审理问题上会先看当事人们的意愿,要是对方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同意的,那就不会公开审理。

  除此之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子,也是可以公开审理的范围。除非当事人不同意,那么法院就不会公开审理。

  哪些案件不能公开审理?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在我国,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关于国家秘密,比如对于一些国家机关贿赂人员的审理,要是对方工作涉及到国家军事或政治秘密的,那就是不能公开审理的。

  对于个人隐私,像对于一些艾滋病患者、变性人等由于公开审理会影响当事人后面的社会生活,所以法院不当然公开审理。

  关于未成年人,这个主要是由于对未成年青少年的保护要求。

  但是,千万注意地是,要是在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而不是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比如说一个17周岁的未成犯罪,在开庭时刚好过了18周岁的生日的,那么就不属于绝不可以公开审理的范围了。

  参加法院旁听要遵守哪些规则?

  下列行为属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旁听人员需禁止:

  1、出于卑鄙恶劣的个人动机、目的,如打击报复、泄愤、侮辱等;

  2、纠集多人进行哄闹、冲击法庭的;

  3、不听劝阻、制止,多次干扰法庭秩序的;

  4、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法庭设施的损坏或司法工作人员人身、精神损害或导致法庭秩序混乱、法庭审理被迫中断、案件无法继续正常审理等后果;

  5、其他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造成法庭审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产生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的。

  参加庭审旁听除了遵守法庭秩序,还要求旁听人员不得携带以下的物品:

  1、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3、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4、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5、标语、条幅、传单;

  6、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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