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 ,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 , 称为复婚。《婚姻法》第 35 条规定 :“离婚后 , 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 , 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复婚必须办理复婚登记 , 这说明只有经过登记 , 复婚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经过复婚登记手续擅自同居的 , 是违反《婚姻法》的违法行为 , 这种非法同居关系不仅不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 而且还会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 第一、关于协议离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结合本案事实,原、被告先前办理的离婚手续及关于子女抚养和处分家庭财产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就意味着以下事实已经确立:(1)原、被告已解除夫妻关系;(2)婚生女由原告抚养;(3)家庭财产归原告所有。 第二、关于复婚。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14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故从程序上来看,复婚与结婚是一致的;从性质上来看,复婚等同于结婚。 |